关于罗星街道鑫锋村农业小微产业园大棚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补充文件
浙江
-嘉兴市
业主单位
罗星街道鑫锋村农业小微产业园大棚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补充文件(3)
各投标人:
针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补充通知和修改如下:
1、 招标文件中 付款方式统一修改成“分期付款:1、合同签定后,支付中标价的10%;2、项目进度完成并50%再付合同价的35%,等项目安装全部完工并经业主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再付合同价的40%,3、本项目结算价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格的98.5%,剩余1.5%的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满三年后甲方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承包人应依照善人社〔2019〕41号文规定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相关保险。”
2、如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本补充文件内容有冲突,均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3、本补充文件一经在嘉善县中心上发布,即表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4、投标人在收到本补充文件之日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将如期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不再提出任何异议。
招标人:嘉善罗星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3年6月30日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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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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