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和运维工程总承包
福建
-漳州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为 E3506240601800180001 的 诏安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和运维工程总承包(EPC+O) 已由 诏安 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诏发改 [ 2022 ] 10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诏安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及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 诏安水务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本项目已完成 项目备案 ,项目 概算总投资 5891.41 万元,其中工程 费用5035.09 万元,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和运维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深桥镇考湖村村内沟,大美村庙前塘、中渠,溪园村村内沟、庙前塘,西潭镇龙坑-美营村村内沟,新春村草堀,桥东镇桥东洋片沟渠(含溪雅生活污水及厕所废水),东西沈片沟渠 。
2.2 项目建 设规模: 对诏安县深桥镇考湖村村内沟,大美村庙前塘、中渠,溪园村村内沟、庙前塘;西潭镇龙坑-美营村村内沟,新春村草掘;桥东镇桥东洋片沟渠(含溪雅生活污水及厕所废水),东西沈片沟渠进行黑臭水体治理。共计治理黑臭水体面积82951㎡,建设 DN200~DN300 污水管12535m、De110~De160接户管51740m、垃圾清捞82951㎡、疏浚清淤41191m3,安装太阳能曝气机32套、生态浮岛3108㎡,种植挺水植物5289㎡、沉水植物6870㎡,建设生态挡墙2082m。建设信息化智能云平台,实现黑臭水体在线监测、数据采集和传输、趋势分析。
2.3 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 概算总投资5891.41 万元,其中工程 费用5035.09 万元; 实际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最终版施工 图为准。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2.4.1 工程类别: 环保 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
2.4.2 招标类型: 建设运营一体化 招标 。
2.4.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运营进行一体化招标,由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维护工作。
2.5 期限 要求 :项目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及运营期,其中 建设期240个日历天,运营期20年 。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2.7质量要求: ( 1 )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合格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本项目所需主要材料及设备的品牌需要经过发包人认可及确认。(4)运营质量符合《委托运营合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行业 ( 排水工程 )专业 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 。(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2)施工资质: 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 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或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负责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允许除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工程总承包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 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环境工程或给排水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且应是工程总承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 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且 应是工程总承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 6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3 个,须由负责项目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所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 7 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 。
4.2定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7月26日 0 9 时 3 0分00秒 前 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 7 月 26 日 9 时 30 分00秒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详见项目合同。
8.2履约担保形式:详见项目合同。
8.3履约担保期限:详见项目合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 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诏安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梅峰村玉墩路136号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09室
邮编: 350002
电子邮箱: /
电话: 、38872069
传真: /
联系人: 宋工、张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 址: 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水仙大街和龙江中路交汇处,碧湖生态公园北侧)四层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玉良路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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