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实践调研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苏
-南京市
项目概况
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宣传和统战部(本级) 江北新区实践调研基地建设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 198号苏美达大厦1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3 年 7 月 1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340SUMEC/ZWCP2082
2、项目名 称: 江北新区实践调研基地建设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 算金额: 50 万元;超过对应的预 算金额作无效投标处理 。
5、最 高限价:无
6、采购需求 : 江北新区实践调研基地建设 。详见 磋商 文件 “第四章 采购 技术规格及要求 ”;
7、 合同履行期限 : 一年
8、 本项目 不 接受 联合 体 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 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 表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六个月内),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 距 磋商 时间 六 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 7)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 磋商 时间 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 经核验 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 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或采购包)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 “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①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响应) 截至日 2天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 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5、 拒绝 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4 时前 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 023年 7 月 5 日 至 2023年 7 月 12 日 ,每天 9: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若潜在 供应商 未能在购买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之 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则 其将被拒绝。
2、地点:,南京市长江路198号14楼。
3、方式:在线发售,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4、售价 : 1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时 间: 2023年 7 月 19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1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3、 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 198号苏美达大厦 辅楼 304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 2023年 7 月 19 日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 198号苏美达大厦 辅楼 304会议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情况: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政府采购文件。
2、在线购买采购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 1)用微信关注我司公众号“苏美达仪器”。
( 2)进入公众号-“商业会”-“在线购标”。
( 3)输入在本项目的项目编号(例: CP2082 ),点击查询。添加您所要购买的采购文件到购物车,输入购买单位、领购人信息以及发票信息,提交订单并确认微信支付即可,经确认信息无误后采购文件电子版将发送至领购人邮箱。
注意事项:
①请确保领购人邮箱真实准确无误,采购文件电子版将发送至该邮箱;
②采购文件发票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可于订单完成后自行进入公众号-“商业会”-“个人中心”-“标书订单”-“订单详情”中自行查看发票信息、申请开票。请准确并完整填写开票信息,非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采购文件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请谨慎填写。
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 [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 “信用南京”在线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 ;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宣传和统战部 (本级)
地址:江北新区凤滁路 4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南京市长江路 198号
联系方式: 文件发售: , 技术咨询 : 孙莹 025-845325 8 3 、 曹坡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 人: 孙莹 025-845325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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