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库区库周交通工程可尔因至大石凼段特大桥建设工程/标段施工监理
四川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库区库周交通工程可尔因至大石凼段特大桥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监理(含监理试验室)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库区库周交通工程可尔因至大石凼段特大桥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国家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发改能源〔2015〕7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铁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移民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四川铁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含监理试验室) 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 国家发改委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发改能源〔2015〕72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马尔康市金川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特大桥567.5m/1座,标准为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桥宽采用9m=净-8m+2*0.5m防撞护栏,桥头引线长度700m。
2.3 计划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监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的路基、路面、桥涵、环保、水保等监理工作及实验室检测工作。
2.5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含监理试验室)。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施工监理 ( 含监理试验室 ) 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
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表;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等级证书,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1.2 □ 无业绩要求
? 业绩要求(近5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
施工监理业绩: 至少完成1个公路工程特大桥梁施工监理业绩 ;
试验室业绩: 至少完成1个公路工程特大桥梁试验检测业绩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 . 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若以联合体 投标,牵头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继承性)。
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附:
(1)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若投标人提供的监理试验室业绩无法查询,可附:合同协议书和项目评定书(或项目业主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其证明材料应能够反映工程规模施工监理试验室业绩与施工监理业绩可以属于同一个项目。
(3)其证明材料应能够反映工程规模。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满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等级证书,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 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5)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负责投标报名、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等投标事宜 。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2015年修订)》(川交函(2016)84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评定等级为C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期内(以投标截止日招标人查询信用等级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查询联合体各成员),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网站 —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内容为准(2022年度)。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3.5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
①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 招标人应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上传至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政府网站或其指定的其他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全部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 法全文、招标人联系方式等。招标人可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全部载明在招标公告正文中,或作为招标公告 , 或作为独立文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
③ 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 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 []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07 月 06 日开始登陆《全国平台(四川省)》 —系统登录入口" 中 —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 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招 标文件。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07 月 27 日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丰德成达中心7层)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①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增加参与投标标 段数量的优惠。
② 招标文件(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发售时间不得少于 5 日。
③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④每套招标文件售价只计工本费,最高不超过 1000 元 ( 不含图纸部分 ) ;图纸每套售价最高不超过 3000 元。 招标 人若不提供图纸,应提供满足投标人编制技术建议书需要的参考资料。
⑤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四川建设网》《全国平台(四川省)》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四川铁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天府一街369号
联系人: 王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成都市聚龙路 988 号万智中心 2 单元 513 号
联系人: 赵先生
电话:
2023 年 07 月 05 日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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