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便携式彩超等设备采购
湖南
-怀化市
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便携式彩超等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7月05日
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便携式彩超等设备采购(包三)(第三次)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 2023HCSB031
采购人(全称): 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 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便携式彩超等设备采购(包三)(第三次) 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 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便携式彩超等设备采购(包三)(第三次)
3、采购计划编号: 怀财采计202210241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
6、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655800.00 元
合同金额大写: 陆拾伍万伍仟捌佰元整
(2)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总价) |
1 | 射频消融仪及治疗车 | 否 | 1 | 台 | 639800.00元 | 639800.00元 | |||
射频消融电极 | 否 | 2 | 根 | 8000.00元 | 160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地点: 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鹤城院区超声科)。
方式:
四、 付款方式 : 产品正常使用验收合格,并提供相应发票后一个月内付货款的70%,满三个月无息支付20%,质保期一年后无息付款剩余10%。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年06月21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年06月21日
九、 合同主体
甲方: 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 谭瑞明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赵友元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经开区舞阳大道998号金口岸(物流量贩城)12栋2楼整层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神龙支行
账号:430507777
合同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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