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昌明镇等四个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人工湿地净化项目招标公告
贵州
-黔南州
贵定县昌明镇等四个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人工湿地净化项目 ( 监理 )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定县昌明镇等四个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人工湿地净化项目 ( 监理 ) ( 项目名称 ) 由 贵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以 贵发改复〔 2022 〕 88 号 及编号 2209-522723-04-05-284682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贵定生态环境监测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 ①中央补助 1830 万元;②其他资金 206.8 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 竞争性磋商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 贵定县昌明镇、云雾镇、盘江镇、沿山镇;
2.2 工程规模: 新建贵定县昌明镇 ( 旧治 ) 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人工湿地净化 3000m ³ /d 、盘江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人工湿地净化 1500m3/d 、云雾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人工湿地净化 2000m ³ /d 、沿山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人工湿地净化 1000m ³ /d 。
2 .3 投标报价 : 按最终批复审定的勘测监理费为 计算 基数 , 最低下浮 1% ; ( 注:例如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为:下浮 1% 、 1.1% 、 1.2 %....2%...... 等。 )
2.4 服务期:
( 1 )监理 周期 : 180 日历天(或 6 个月)(至本项目验收完工) ;
2.5 招标范围
( 1 )监理 招标范围: 贵定县昌明镇等四个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人工湿地净化项目 ( 监理 ) 及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与本项目有关联的其它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乙级 或 乙级 以上监理资质 , 投标人拟派的 总监理工程师 须具备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2 本 次招 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 , 请于 202 3 年 07 月 06 日 0 9 时 00 分至 202 3 年 07 月 12 日 1 7 时 00 分 , 至黔南州都匀市南州国际马鞍山小区 B 区 11 栋 2301 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3 年 07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 至黔南州都匀市南州国际马鞍山小区 B 区 11 栋 2301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网上发布,请符合资格条件公司积极报名,参加本次投标项目。
7 、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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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 贵定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 址:贵定县金南街道迎宾南路 22 号
项目负责人: 黄凤鑫
联系方式:
8.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贵州省都匀市南州国际马鞍山小区 B 区 11 栋 2301
项目负责人:赖华中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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