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正杰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宁波市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受 宁波市正杰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的委托, 就 宁波市正杰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重发) 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标段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
二 | 恒温恒湿控制 设备、 电热恒温干燥箱 、 水泥养护箱 等,具体详见第五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 1批 | 40.5万元 |
三 | 单通道气相色谱仪 、测氡仪、四通道采样仪等,具体详见第五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 1批 | 39.5万元 |
四、 交货期(适用所有标段):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具有投标产品的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 ;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进行企业注册,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2、请投标人于2023年0 7 月 14 日 16:30(以成功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成功)。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 7 月 28 日 9 时 00分前(北京时间)。
八、投标 地点: 鄞州区中心【鄞州区蕙江路 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或包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 2023年 7 月 28 日 9 时 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 鄞州区中心【鄞州区蕙江路 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投标保证金:
标段二:人民币捌仟元整( ?8000元);
标段三:人民币陆仟元整( ?6000元);
形式: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 “鄞州区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后,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3年 7 月 27 日 16时 3 0分(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网鄞州区分网网站);2、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十二、招标人:
名 称:宁波市正杰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鄞州区麟寓路 55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十三、招标 代理公司:
名 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 487号二楼218室
联 系 人:朱琳、陈春楠、陈斌武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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