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洛宁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养护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河南
-洛阳市
项目概况:
洛宁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养护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中心网站( lyggzyjy.ly.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20日 09时1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洛宁政采磋商(2023) 0119号
2、项目名称: 洛宁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养护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0.99 元
最高限价: 0.99 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洛宁政采磋商(2023)0119号-1 | 洛宁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养护采购项目 | 0.99 | 0.99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采购内容 :选聘6家具备新能源、燃油车维修能力的维修机构,为洛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提供定点维修、养护服务,预算金额约为85万元。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6)服务期:2年(合同签订采用“1+1”的模式,即首签合同期限为一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依据合同约定续签一年。)。
(7)本项目按折扣进行报价,控制价为市场价的99%。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控制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6、合同履行期限: 2年(合同签订采用“ 1+1”的模式,即首签合同期限为一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依据合同约定续签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约能源 ,保护环境
(2)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
3.2供应商须通过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提供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凭证;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按照规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4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3年07月10日 至 2023年07月14日 ,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中心网站( lyggzyjy.ly.gov.cn )
3.方式:洛阳市中心网站( lyggzyjy.ly.gov.cn )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lyggzyjy.ly.gov.cn /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详见洛阳市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3年07月20日 09时1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中心网站( lyggzyjy.ly.gov.cn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3年07月20日 09时1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洛宁县 中心 开标一室 ( 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四楼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南省、洛阳市中心 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 三个工作日2023年07月10日至2023年07月14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洛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39号中和花园3幢3-2502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 : 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 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2023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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