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集团下属子公司自建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一标段
重庆
-万州区
金龙集团下属子公司(广东龙丰、新乡金龙)自建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龙集团下属子公司(广东龙丰、新乡金龙)自建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东龙丰精密铜管有限公司、新乡金龙精密铜管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一标段建设地点为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商都街 236 号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标段规划容量约 7.776MW , 本项目利用既有建筑 1# 厂房和 2# 厂房屋面作为光伏电站的载体,可利用的彩钢瓦 屋面面积约 8.8 万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本标段约 3197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本标段约 3197 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标段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项目,包括分布式光伏项目及附属工程的勘察设计、包含厂房结构荷载验算、厂房结构加固方案设计、出具厂房结构加固工程量清单、采购、施工、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设计及批复及办理供电协议的签订工作,与供电部门实现并网调度、试运行以及手续办理、验收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
( 1 )按招标方提供的建筑物屋面、场地及建设规模等要求,完成项目的详细勘察设计、竣工图编制等;(设计、竣工等蓝图需加盖对应资质设计院公章)
( 2 )项目现状状态下必要的拆除与恢复、建筑安装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临时堆场、保管、二次搬运,厂房的结构、荷载、防漏、防锈、防火、隔热、排水等方面的要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不改变屋顶、棚顶的原有结构,不损坏其防水、防漏、防锈、防火、隔热、排水等功能,若改变屋顶或者棚顶的结构或者损坏上述功能,由承包人自费修复,因此给发包人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赔偿。承包人不能按时修复或者不能恢复至原有结构及功能,发包人可以委托第三方修复,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和赔偿,发包人可以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项目正式开工进场前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公司三方现场对其屋顶进行漏雨排查工作,如存在漏雨的屋顶由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商议屋面维修方案,如因此造成的开工日期延误,则合同工期顺延。
( 3 )总包管理、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试运行、达到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措施、项目培训方案、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 4 )安全、消防、环境、职业健康等方案的编制、实施;安全“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环境“三同时”;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施工备案;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并不限于保护定值计算、并网验收、达标投产、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产生的相关费用。
2.5 工期要求:本标段总工期 9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金龙集团下属子公司(广东龙丰、新乡金龙)自建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共分 2 个标段,一标段为广东龙丰子公司自建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二标段为新乡金龙子公司自建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同时满足以下( 1 )、( 2 )、( 3 )项资质条件:
(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 )具备国家能源局(原电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五级及以上、承修五级及以上、承试五级及以上)。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装机容量不小于 5MWp 光伏电站项目总承包(承担范围为设计和施工)业绩 1 个。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07-12 10: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3-07-14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7-31 10: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重庆市万州区南滨大道1999号财富广场1号楼10层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 60 号铂金时代 5F-1 |
| 联系人: | 邱继光 | 联系人: | 周静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400014 |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2023年07月07日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