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洪安镇刘家董片区人居改善项目—香樟书林接待中心监理
重庆
秀山县洪安镇刘家董片区人居改善项目—香樟书林接待中心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秀山县洪安镇刘家董片区人居改善项目 已由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项目代码 2110-500241-04-05-5399 99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秀山县西街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秀山县西街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秀山 县洪安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本项目占地面积 31238.99㎡,总建筑面积29536.9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418.75㎡、地下建筑面积6118.19㎡;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等 。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10177.71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143.7万元
2.4 招标范围: 按照现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 秀山县洪安镇刘家董片区人居改善项目 —香樟书林接待中心 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 :对该项目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1 8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R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 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内容。
3.2 R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重庆市监督网》、《重庆市网(秀山县)》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 《重庆市监督网》、《重庆市网(秀山县)》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 《重庆市监督网》、《重庆市网(秀山县)》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监督网》、《重庆市网(秀山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01-16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3-01-17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监督网》、《重庆市网(秀山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2-06 09: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监督网》、《重庆市网(秀山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秀山县西街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石豪亮 | 联系人: | 张游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2023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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