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机场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常规监测及弃渣场安全监测工作、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云南
-玉溪市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玉溪机场高速公路(红塔区研和至江川区江城)工程 已由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溪机场高速公路(红塔区研和至江川区江城)的批复》(云发改基础 [2022]1314号) 文批准实施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玉溪机场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玉溪机场高速公路(红塔区研和至江川区江城)工程水土保持常规监测及弃渣场安全监测工作(施工期、试运营期)、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编制服务 。
2、项目概况:玉溪机场高速公路(红塔区研和至江川区江城)起于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哨坡附近,设枢纽互通立交连接国高G8511昆磨高速,止于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桃园村附近,设枢纽互通立交连接澄江至江川高速公路,路线全长38.277公里。全线设置玉溪南(枢纽)、哨坡、九溪、桃园(枢纽)4处互通式立交。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一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3、项目 概算 总投资: 1099295.2209万元。
4、建设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江川区境内。
5、招标范围: 玉溪机场高速公路(红塔区研和至江川区江城)工程水土保持常规监测及弃渣场安全监测工作(施工期、试运营期)、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编制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5.1玉溪机场高速公路(红塔区研和至江川区江城)工程全线(含沿线附属设施)水土保持常规监测及弃渣场安全监测工作(施工期、试运营期),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相应频次的项目区水土流失监测;
(2)完成项目区施工期、试运营期水土保持监测数据整编及汇总;
(3)施工期、试运营期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写,并配合甲方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4)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进行检查时,乙方配合做好汇报及解答工作;
(5)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监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并组织培训工作;
(6)负责联系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对《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备案工作;
(7)配合甲方完成日常巡视工作,对施工期、试运营期中违反水土保持相关规定的不规范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8)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在开展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中适时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意见书,按期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及水土保持监测年度报告;
(9)本费用为施工期、试运营期内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总费用,若工期延长费用 已 包含在总价中,不另行计价。
5. 2 玉溪机场高速公路(红塔区研和至江川区江城)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编制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 1)对玉溪机场高速公路(红塔区研和至江川区江城)工程相关数据进行采集;
( 2)根据采集的数据对项目现状进行分析,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等国家及行业标准及招标技术文件要求,完成玉溪机场高速公路(红塔区研和至江川区江城)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编制工作 。
5.3 玉溪机场高速公路 (红塔区研和至江川区江城)工程整体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编制相关工作(若有),包括但不限于:
(1)对玉溪机场高速公路(红塔区研和至江川区江城)工程相关数据进行采集;
(2)根据采集的数据对项目现状进行分析,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等国家及行业标准及招标技术文件要求,完成《玉溪机场高速公路(红塔区研和至江川区江城)工程水土保持变更报告》编制工作;
(3)《玉溪机场高速公路(红塔区研和至江川区江城)工程水土保持变更报告》须通过行政主管单位的审查,并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批复 .
6、服务周期:暂定5年(建设期3年,试运营期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需要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取得行政批复满一年且无后续服务需求止。
7、质量要求:按照相关要求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实施方案,监测期内出具监测季度报告表、监测年度报告及监测总结报告,并在其中明确“绿黄红”三色评价结论。在每次水土保持监测时,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并有观测或调查人员、记录人员及校核、审查签字,做到手续完备,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每年年末进行一次资料整理及归档,编制年度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并报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出现建设方案调整变更,监测单位应按照工程实际建设情况开展监测,编制相应监测方案,出具相应监测报告,最终报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满足水土保持监测的相关技术要求 ; 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 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等国家及行业标准及招标技术文件要求,完成《玉溪机场高速公路(红塔区研和至江川区江城)工程水土保持变更报告》编制工作 ( 若有)。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 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人员要求:
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水土保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20 20 年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 1项(包含已完成或正在实施项目)线性工程类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水土保持监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 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2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 社保缴纳证明 ) ;
2.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水土保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 , 20 20 年至今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至少担任 1项(包含已完成或正在实施项目)线性工程类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水土保持监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 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2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 社保缴纳证明 ) ;
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20 20 年 01月01日(合同签订时间)至今承担过1项(包含已完成或正在实施项目)线性工程类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水土保持监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1)投标人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2)2020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 ( 3)投标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 时间: 202 3 年 07 月 0 6 日至 202 3 年 07 月 12 日,每天上午 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 地点: 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康井社区下代井一组 49幢 。
3 、 方式: 邮箱获取 。
4 、 联系电话:
5、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 /份,售后不退 。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将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上述资料以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版( PDF)格式发送至邮箱后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五、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 3 年 07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
2 、 开标时间: 202 3 年 07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
3 、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
4 、 开标地点: 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康井社区下代井一组 49幢会议室 。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及期限
1、 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 中国招标与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及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信息
行政监督部门:玉溪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溪机场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南祥路 69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南悦城 1号楼150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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