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优厂房主体结构施工质量检测鉴定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
-昌吉州
纽优厂房主体结构施工质量检测鉴定项目,采购单位为新疆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 项目 概况
1.项目名称:纽优厂房主体结构施工质量检测鉴定项目
2. 采购 人 : 新疆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采购内容:两栋标准化厂房(A、B两栋厂房建筑面积均为4937.25m2)的基础及主体施工质量检测、鉴定。
4.质量标准: 出具检测和鉴定报告 。
5 . 工期要求 : 15天日历日。
6 .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计划投资 155000元。
7 . 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
8. 付款方式 : 中标签订合同支付 50%,检测完领取报告支付剩余50%。
二、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有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信誉和财务状况;(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单位进疆备案登记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内包含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及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2.2 本招标项目的检测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专业类别为结构专业,不接受挂靠人员;
3.具备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 、中国政府采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三 、 投标 报名 及招标文件领取 时间:
报名时间: 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市乌伊东路和谐时代广场 A座5层502办公室
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未失信信息。
报名时携带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套 (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网站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新疆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娟
监督部门:州农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苏冬梅
新疆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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