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区浮宫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福建
-漳州市
龙海区浮宫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海区浮宫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 漳州市龙海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闽发改备【2022】E0302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龙海市锦江弘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龙海市锦江弘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浮宫村 ;
2.2.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45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49.06平方米,建筑总占地面积1977.5平方米,容积率1.437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为多层综合楼,地上3层、地下1层,规划建筑高度17.55m,消防建筑高度15.15米,1层设有农贸市场、店面、商业门厅、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消控室;2、3层设有集中商业、工具间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649.06平方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建筑工程的施工“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649.06平方米,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贰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规模的项目“建筑物层数<25层;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建筑群体工程<100000平方米”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同预算审核价为¥29849484元(含暂列金¥140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250000元)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4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相关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欠薪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2020年7月~2023年7月)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④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⑤同一招标工程项目中,每一个中介单位只能被一个投标人委托,若投标出现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委托同一中介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含编审投标委托工作)的,将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⑥根据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规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原企业资质证书仍可用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7月11日 00:00:00 至 2023年8月3日 09:00:00 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6%~10%(含6%,不含10%)】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3年08月02日16:00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0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8月3日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龙海市锦江弘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月港大道20-17号 ,邮编: 363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2幢3单元2110室 ,邮编: 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小李、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漳州市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公园西路82号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 漳州市龙海区中心
地址: 漳州市龙海区石码镇紫崴路9号(漳州市龙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侧)荣昌公馆写字楼11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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