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克苏地委党校宿舍楼及食堂建设项目
新疆
-阿克苏地区
一、招标条件 中共阿克苏地委党校宿舍楼及食堂建设项目 已经由 阿地发改批【2023】8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共阿克苏地委党校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中共阿克苏地委党校宿舍楼及食堂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0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温宿镇五星街1号
2.工程规模: 新建宿舍楼2栋,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单栋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食堂1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65290023070400291001001 | 中共阿克苏地委党校宿舍楼及食堂建设项目 | 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 147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③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为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其它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者由具有上述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①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②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由施工单位提供);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行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或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③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④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为新疆工程建设云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中登记人员。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7月11日 10时00分 至 2023年07月31日 10时30分
2.领取方式: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3.招标文件价格:0(元) 五、其他说明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须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发出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大厅网址为。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共阿克苏地委党校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温宿镇五星街1号 | 地址: |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银基王朝4号楼办公楼11楼 |
邮编: | 843100 | 邮编: | 843000 |
联系人: | 胡开怀 | 联系人: | 雍梅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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