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民政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成交公告
四川
-绵阳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四川省致远〔2023〕10号 (招标文件编号:四川省致远〔2023〕10号)
二、项目名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建设街8号
中标(成交)金额:29.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需解锁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 | 由承接的社会组织、机构按照绵阳市涪城区民政局工作要求,派遣专职工作人员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主动救助(街面流动巡查、宣传、劝导、救助工作)。 | 1.供应商要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完成采购人所委托的职责任务。 2.供应商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相关救助政策要求,不准拘禁或者变相拘禁流浪乞讨人员;不准打骂、体罚虐待流浪乞讨人员或唆使他人打骂、体罚、虐待流浪乞讨人员;不准敲诈、勒索侵吞流浪乞讨人员的财物;不准扣压流浪乞讨人员的证件等材料;不准调戏妇女。对于供应商所聘请人员出现上述情况,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受到伤害甚至死亡的事故,一切责任由供应商一方承担。 3.供应商应严格执行绵阳市涪城区民政局工作要求,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杜绝因处置不当而造成负面社会影响或新闻事件。 4.合同约定服务期内,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接受采购人、及指定的主管部门、对服务效果的评估。 5.街面流动巡查期间,工作人员所发生的交通、食宿、医疗及其他相关费用,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除按合同约定支付本项目资金外,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6.供应商要强化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意识,供应商工作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发生意外伤害,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民事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1)资料完善:台账完整,影像资料齐全,救助日志规范,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及其他资料。 (2)工作成效:有效消除或大幅度减少城区流浪乞讨现象、确保实现城区街面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及时得到救助。若对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造成负面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扣付1%-10%的服务费。 (3)履行职责:及时落实采购方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定期向广大群众宣传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4)涪城区民政局成立项目验收评估小组,对项目中期、后期进行评估,服务效果达到要求,即为验收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喆、廖雪、李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包干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绵阳市涪城区民政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文兴街6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资阳市仁德西路222号
联系方式:邓先生,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 需解锁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