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伊滨区2021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结余资金项目
河南
-洛阳市
受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利建设服务中心的委托,就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伊滨区 2021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项目结余资金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 采购项目名称: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伊滨区 2021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结余资金项目
二、项目编号: CF2023-018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 财政资金,磋商控制价为533991.03元。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伊滨区2021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结余资金项目,项目位于洛阳市伊滨区。主要内容为:李村镇东石罢村广场改造项目铺装;李村镇东石罢村广场改造项目绿化。详见工程量清单。
2、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包。
3、工期: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招标范围:本工程图纸、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五、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成交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本项目 采购 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供应商 支付。
七 、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2 日至 202 3年7月18日
八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报名 ,请于 202 3年7月12 日至 202 3年7月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请 供应商登录官方网站( 完成注册,完成登录后点击招标公告,进入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按要求 提交报名费支付凭证 完成报名,报名 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在系统中磋商文件 。 具体项目报名流程详见 官方网站( - 中心-用户报名操作手册。
磋商文件每份0元。
九、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上午09时30分。
2、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会议室(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国宝大厦2505室)。其中,电子版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官方网站会员中心,该项目报名系统中。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河南省电子》《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十一、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厦 3308 室
联系人:
电 话: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国宝大厦 2506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邮 箱:
十三、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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