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江苏
-扬州市
**
**
高邮市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工程( 2023 年度)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邮市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工程( 2023 年度) ( 项目名称 ) 已由 高邮市行政审批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以 高邮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高邮市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工程( 2023 年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邮行审投资发〔 2023 〕 83 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邮市海潮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高邮市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工程( 2023 年度)监理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高邮市 5 个乡镇 18 个行政村, 154 个自然村
2.2 工程规模: 新建重力管道约 90.6 公里【其中重力流主管约 37.0 公里( DN225 管道约 18.9 公里、 DN355 管道约 18.1 公里);配套支管约 53.7 公里( DN110 管道约 17.4 公里、 DN160 管道约 36.3 公里)】,新建 3 座小型污水提升设施。 4 个自然村为独立设施治理; 103 个自然村采用分散式设施处理,新建分散设施 4500 套,新建配套支管约 227.8 公里( DN110 管道约 44.5 公里、 DN160 管道约 183.3 公里)。同时按网络安全登记保护第二级系统的相关标准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平台。
2.3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施工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150 日历天(保修期另计)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监理费约 130.5 万元(工程造价约 8700 万元)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7 其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预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 接受或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要求: 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土建、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公路施工与养护、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要求: 测量工程、材料工程、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工程、园林绿化等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人数: 3 人 ;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1 、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 2 、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 )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 )不得将本人名下多个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它要求:
3.10.1 投标人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 已 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3 其他:
( 1 )外地企业在资格预审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本项目项目编码为 3210842306120201 **,外地企业来扬备案采用该编码进行备案,联系电话: ** 。
( 2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 **)和“信用江苏”( **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 )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2 )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总分值 100 分
投标报价: 45 分,监理大纲: 25 分,总监综合能力: 14 分,项目组人员配置: 6 分,市场信用评价: 10 分。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3 年 7 月 11 日至 2023 年 7 月 17 日 。
5.2 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平台 7.0 版本 。
6.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实行 网上资格预审 ,资格审查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4 日 15 : 00 。
6.2 各投标单位请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 15 : 00 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资审文件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江苏省平台( )、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 http:// )、 扬州市平台( )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邮市海潮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地址:高邮市捍海路与通湖东路交汇处东北角 | 地址:高邮市文游南路 1-22 号 |
邮编: 225600 | 邮编: 225600 |
联系人: | 联系人:张士平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9 . 备注
备注 :1 、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2 、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平台 7.0 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 、投标人已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网上提问,答疑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文件,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4 、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平台 7.0 版本” - 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 ?type=tbr5 ,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 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平台——交易向导”( _list.shtml )。
**
**
2023 年 7 月 11 日
**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