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银江大桥南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1号补遗书
云南
-大理州
业主单位
永平县银江大桥南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二次 )
第 1号补遗书
致各位投标单位:
我方现对《永平县银江大桥南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二次 ) 》施工招标招标文件发布第 1 号补遗书,请各位投标单位仔细阅读。
1 、《永平县银江大桥南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二次 ) 》项目中,对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 11 分包为不允许,现 更 改为: 允许。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 、 该变更内容不实质性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开标时间不 变 。
3、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注:补遗书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存在不同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招标人: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
2023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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