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初级中学西校区校舍维修及亮化改造采购公告-1
江苏
-南京市
红山初级中学西校区校舍维修及亮化改造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3
项目概况
红山初级中学西校区校舍维修及亮化改造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鼓楼区中山北路324号油运大厦三层03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ZZ-Y-2023G07078
项目名称:红山初级中学西校区校舍维修及亮化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略)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以及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效的劳动合同、近半年(2022年12月至2023年05月)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未被列入红牌、黄牌警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视为列入,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则视为不达标,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根据《南京(略)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略)(8)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略)、“中国”((略)
三、獲取招標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14日至2023年07月20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略)(3)方式:
①现场获取:请携带a.营业执照副本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c.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以上3《采购文件回执单》现场获取
(略)南京城北支行;联行号:(略);汇款�(略)(略),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07月24日 09:40:0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0:00:00
(略)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0:00:00(北京时间)
(略)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2.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略)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勘查现场及答疑时,请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签(略)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3.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无需缴纳。
4.响应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壹份电子版U盘、贰份副本),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U盘应存放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略)”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红山初级中学
地址:南京(略)联系方式:朱老师(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略)
地址:南京鼓楼区中山北路324号油运大厦三层0311室
联系方式: (略)-8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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