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楼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及监测调查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辽宁
辽宁楼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及
监测调查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楼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及监测调查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08 月 09 日 0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3-211324-00027
项目名称: 辽宁楼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及监测调查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 001
预算金额:人民币 2189000.00 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2189000.00 元
采购需求:双筒望远镜 25 台;长航无人机 1 台(另配多光谱镜头一套);手持激光三维扫描仪 1 台…(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后 90 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设备安装调试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
本本项目(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 2020 〕 198 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 年 07 月 18 日 8:00 至 2023 年 07 月 24 日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 年 08 月 0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备份文件递交至朝阳市中心喀左分中心第二开标室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 CA ,登陆辽宁报名并采购文件,认真学习辽宁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单位应在辽宁 CA 认证平台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辽宁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供应商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400-128-8588 ,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 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根据自身条件可派代表持 CA 锁及电脑至朝阳市中心喀左分中心第二开标室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供应商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朝阳市中心喀左分中心第二开标室现场参加磋商会议。
3 、本项目如有变更全部在辽宁和全国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关注此网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楼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 址: 喀左县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 600C 号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文华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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