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政务服务中心远程帮办系统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南平市
项目概况
建阳区政务服务中心远程帮办系统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朱熹大道凯旋城191-12(2楼211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0028-1
项目名称:建阳区政务服务中心远程帮办系统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建阳区政务服务中心远程帮办系统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 1(项) | 400000 | 否 | 400000 | 4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本项目无特定要求,投标人应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3.2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9日 至 2023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朱熹大道凯旋城191-12(2楼211 室)
方式:前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朱熹大道凯旋城191-12(2楼211 室))线下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朱熹大道凯旋城191-12(2楼211 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朱熹大道凯旋城191-12(2楼211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阳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朱熹大道凯旋城191-12(2楼211 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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