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机关职工食堂委托管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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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机关职工食堂委托管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机关职工食堂委托管理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2号楼三楼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2306015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机关职工食堂委托管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2,000.00/年
最高限价:¥712,000.00/年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机关职工食堂委托管理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要求或商务要求:
服务内容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机关职工食堂委托管理 | 712,000.00/年 |
合同履约期限:1年(由于受中支大型维修改造项目进展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因此本项目合同履行起始日期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共同协商确认)。服务满1年,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书面履约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决定是否进行续签合同,合同续签为一年一签,最长履约期不超过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二、 供应商 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 7 月 19 日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2号楼三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31 日 15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室(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2号楼二楼)。
五、开启
时间: 2023 年 7 月 31 日 15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开标室(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2号楼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注意事项:
1.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前来登记获取磋商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授权代理人前来登记获取磋商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委派代表参加磋商会议的,供应商代表须出示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磋商授权书》原件。
八、 本项目非工程招标、非政府采购。
九、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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