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2023年10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二标段招标公告
湖南
-永州市
公告发布时间:2023-07-19 11:40:00 原文链接地址
江华瑶族自治县2023年10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二标段(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华瑶族自治县 2023 年 10 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二标段(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江华瑶族自治县 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华瑶族自治县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表 、 江发改许准字 [2023] 1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 □ 勘察 □ 设计 ? 勘察设计 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债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勘察 □ 设计 ?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华县各相关乡镇 。 2.2 建设规模: 江华瑶族自治县 2023 度 10 座小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工程 二标段 ( 第二次) 勘察设计,项目估算设计费 111.5 万元 ,其中第二标段 334500.00 元 。 2.3 招标范围: 对江华瑶族自治县 2023 度 10 座小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工程 二标段 ( 第二次) 勘察设计 ;本标的分 2 个标段; 包括项目地形图测量、 地质勘察 、 初步设计、 预算、施工图设计、检测及安全鉴定 。 2.4 服务期限: 30 日历日 。 2.5 标段划分: 二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 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湖 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同时 具备 :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丙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 ( 岩土工程 ( 勘察 ) ) 丙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③ 测绘管理部门 ( 自然资源厅 ) 颁发的 丙 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和水利水电工程类 相关 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 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 理实施办法 > 的通知》 ( 湘水办〔 2017 〕 113 号 )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 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 > 的通知》 ( 湘水发〔 2018 〕 28 号 ) ,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 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 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 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 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 7 其他: 每个单位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做废标处理 。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3 年 7 月 19 日~ 2023 年 8 月 9 日 09 时 30 止(北京时间)在 永州市中心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须先在 永州市中心 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 CA 证书后在 永州市中心 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 )。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 永州市中心 网上发布,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自行。 5 、投标担保 ? 5.1 ( A ) 本项目需要递交投标担保: 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 □ 5.1 ( B ) 本项目不需要递交投标担保 。 6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1 ( A ) 招标人定于 / (具体时间)在 /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 (具体时间)在 / (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 / (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 6.1 ( B )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8 月 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永州市中网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7.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7.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 永州市中心 “不见面开标大厅” 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 永州市中心 3 楼开标室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 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 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 7.4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如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承诺:达到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投标人方可使用承诺,详见招标文件 ; ( 2 )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 账 ; ( 3 )保函: 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8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8.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永州市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江华瑶族自治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 ,电话: 。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 址: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 豸山路 82 号 联 系 人: 白帆 电 话: (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上海城廷泊酒店 1015 室 联 系 人: 张文娟 电 话: (经本人同意公开 ,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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