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医院伊滨医院门诊医技病房楼麻醉心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
-洛阳市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html)
项目概况
洛阳市中医院伊滨医院门诊医技病房楼麻醉心脑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洛阳市中心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09日09时05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3-1422、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医院伊滨医院门诊医技病房楼麻醉心脑设备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5,950,000.00元最高限价:595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洛直政采招标(2023)0439号-1 | 洛阳市中医院伊滨医院门诊医技病房楼麻醉心脑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 480000 | 480000 |
| 2 | 洛直政采招标(2023)0439号-2 | 洛阳市中医院伊滨医院门诊医技病房楼麻醉心脑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 1590000 | 1590000 |
| 3 | 洛直政采招标(2023)0439号-3 | 洛阳市中医院伊滨医院门诊医技病房楼麻醉心脑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 | 1520000 | 1520000 |
| 4 | 洛直政采招标(2023)0439号-4 | 洛阳市中医院伊滨医院门诊医技病房楼麻醉心脑设备采购项目(四标段) | 150000 | 150000 |
| 5 | 洛直政采招标(2023)0439号-5 | 洛阳市中医院伊滨医院门诊医技病房楼麻醉心脑设备采购项目(五标段) | 1500000 | 1500000 |
| 6 | 洛直政采招标(2023)0439号-6 | 洛阳市中医院伊滨医院门诊医技病房楼麻醉心脑设备采购项目(六标段) | 150000 | 150000 |
| 7 | 洛直政采招标(2023)0439号-7 | 洛阳市中医院伊滨医院门诊医技病房楼麻醉心脑设备采购项目(七标段) | 560000 | 56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采购内容:主要是洛阳市中医院伊滨医院门诊医技病房楼麻醉心脑设备采购;一标段:多导睡眠监测仪1台、胎心监护2台、心电图机(18导)2台;二标段:电动手术床2台、无影灯2台、对接车2台、高频电刀2台、医用输血输液加温器2台、气压止血仪2台、麻醉用可视插管软镜1台、体表加温毯2台;三标段:血气、血氧、电解质及代谢物分析仪 1台、麻醉专用便携式彩超1台、闭环镇静、闭环肌松、三通道注射系统2台、呼气末二氧化碳监测仪2台、保温柜2台;四标段:单缸全自动软式内镜清洗消毒器1台;五标段:CTA智能辅助诊断系统1台;六标段:遥测心电监护系统(一拖六)1台;七标段:麻醉机1台、加温毯1台、麻醉监护仪1台;(具体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范围:招标文件内全部内容,不限于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搬运、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至正常使用。
(4)标段划分:七个标段;其中二标段电动手术床接受进口产品,其余标段不接受进口产品。注:投标人可投任意一个或全部标段,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其中1个标段(按标段中标金额从大到小排列,选取标段金额大的中标,并自动放弃其他标段成交候选人排序资格)
(5)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不少于三年。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支持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
(3)所投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三类所投产品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提供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5)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07月20日 至 2023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洛阳市中心网站3.方式:洛阳市中心网站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详见洛阳市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3年08月09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2.地点:洛阳市中心网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3年08月09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2.地点:洛阳市中心开标六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河南省(洛阳市)》、《洛阳市中心网》、《中国》、《河南省电子》和《洛阳市中医院》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6日。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洛阳市中医院地址:洛阳市玻璃厂南路36号联系人:许先生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洛阳市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大厦11楼1107室联系人:习先生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习先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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