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污水处理二期扩建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
-丽水市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庆元县污水处理二期扩建工程( PC+O )总承包
招标序号: 庆建招 [2022]12 号
招标单位: 庆元县城乡生活污水运行维护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 2 年 8 月 9 日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需解锁 2185318
中标候选人:
牵头单位: 需解锁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单位: 需解锁
总承包负责人 : 祝星星 证书号码 : 浙 需解锁00288
运营负责人: 王敏 证书编号 : 0004157
预中标 价 : (大写):
建 筑 安 装 工程费 : (大写): 捌仟柒佰肆拾贰万叁仟叁佰伍拾陆 元 整 ( ? 87423356 .00元 )
运营服务费单价: 1.60 元 /m3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浙江省和丽水市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备质量标准: 满足设备相关专项规范验收标准。
运营质量标准: 在整个运营期内,运营单位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运营责任和风险,确保项目始终处于良好营运状态、出水各项指标均达标。
建设工期: 660 日历天(包括施工、设备采购安装),从开工令发出之日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委托运营服务期: 8 年(环保专项验收通过之日次日开始)
公示时间: 202 2 年 8 月 10 日至 202 2 年 8 月 15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 《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0578- 6057866 。
公示单位(盖章): 庆元县城乡生活污水运行维护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盖章): 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 2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