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伙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
-金华市
项目概况 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度伙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 3 年 8 月 9 日 09 : 3 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服务期:一年或配送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以先到为准)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受 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 委托,就 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度伙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 投标人 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 金消采 G2023008
二.采购 方式 : 公开招标
三. 采购需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度伙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237.1235 万元 | 伙食 原材料:水产、蔬菜、肉类、调味品、奶制品、米面油、鸡蛋、水果和杂粮食材 等食材。 |
四.投标 人 资格要求 :
(一)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 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
(二)特定资格要求:
1、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 ( )、中国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投标人须具 备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及方式 :
(一)获取时间: 2023 年 7 月 19 日至 2023 年 8 月 8 日 , 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 14 : 0 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二 )获取方式: 电子邮件 获取 ( QQ邮箱: 1024423699 @qq.com)发送方式获取文件( 上午 9:00至12:00,下午 14 : 0 0至17:00 , 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获取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扫描件 :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和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加盖单位公章) 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加盖单位公章)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人单位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 采购报名表。 代理公司将以邮箱的方式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查收并邮件回复确认。
( 三 )招标文件费用: 人民币 5 00元, 转至支付宝账户 ( 郑志浩 ),备注单位简称 +项目名称简称+手机号 , 售后不退 。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9 日 9:30 时。
七.投标地址: 金华市宾虹西路 251号6楼开标室 。
八.开标时间: 2023 年 8 月 9 日 9:30 时。
九.开标地址 : 金华市宾虹西路 251号6楼开标室 。
十.投标保证金: 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十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十 二 . 其他事项:
1.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2. 未按采购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同一事项须一次性提出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 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投诉。
4.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
(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开标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记录。
(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如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如企查查等)核查不同供应商之间有无控股、占股等关联的围标串标行为,并签订《无围标串标等负面行为承诺书》。
6.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十三.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中国( 和浙江(zfcg.czt.zj.gov.cn/)。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十 四 .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招标人名称: 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 洪 先生 联系电话:
(二)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 联系人: 郑先生 EMAIL: 1024423699 @qq.com
联系电话: 传真: 0579-823 60251
质疑联系人:孟女士 电话:
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 251号6楼招标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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