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第三十中学青岛第三十中学中餐实训室项目更正公告
山东
业主单位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山东省青岛第三十中学青岛第三十中学中餐实训室项目更正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ZFCG2023006187 |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青岛第三十中学中餐实训室项目 | ||||
| 3.首次公告日期: | 2023-07-10 17:35 | ||||
| 二、更正信息: | |||||
| 1.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 2.更正内容: | 招标文件第四章商务条件3.5.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现变更为:3.5.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公告为准,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此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各潜在供应商已收到,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 ||||
| 2.更正日期: | 2023-07-20 12:02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采购人名称: | 山东省青岛第三十中学 | 地址: | 青岛市市北区平安路24号 | ||
| 联系方式: | |||||
| 2.代理机构名称: | 地址: | 青岛市北区南昌路正商红枫谷5-2-501 | |||
| 联系方式: | |||||
| 3.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方式: | |||
| 五、(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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