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民政局福利院10kv配电安装工程延期开标及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广西
-梧州市
藤县民政局福利院 10KV 配电安装工程更改及延期开标通知
一、项目名称 : 藤县民政局福利院 10KV 配电安装工程
二、项目编号: E4504002831002239001
三、更改内容如下:
序号 | 澄清事项 | 原内容 | 澄清为 |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 ( 2 )财务要求: 20 20 年至 202 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录入“桂建云”为准)【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 ( 2 )财务要求: 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录入“桂建云”为准)【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1.4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指 2020 年度、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若是投标当年成立的企业,其财务报表不要求经审计 )。 | 财务要求(如有): 2020 年至 2022 年(一般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录入“桂建云”为准)【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
3 |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 1.1 本工程量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 GB50500-2013 ) 广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 《计价规范》 ” )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 GB50854~50862-2013 )》及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以下简称 “ 《计算规范》 ” )、《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 2016 〕 17 号)、招标文件、施工图等编制。计算规范中没有的清单项目,应在本章第 1.4 款约定。 1.2 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协议条款、合同的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一起结合使用。 1.3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或调整工程量、索赔等的依据之一。 1.4 补充清单项目的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 。 1.5 《允许调整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 -22 ,表格编号为计价规范相应表格编号,下同)作为项目实施过程中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调整依据。 1.6 本工程暂列金额(约按合同造价 % 计算),共 元,作为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但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费用。 1.7 本工程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详见《发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 -21 )。 1.8 本工程部分材料和设备在招标时作为暂估价计列,结算按实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 12-2 )。 1.9 招标时暂估专业工程的价款属于暂估价,结算按实调整,具体内容详见《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表 12-3 )。 1.10 本工程量清单编码处标注 “*” 号的清单项目作为主要清单项目,需要投标人提供 《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表 -10 ) 。 1.11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 1.12 工程量清单在广西电子招投标系统发布,潜在投标人可登陆系统自行,文件后缀名为“ .gxzb ”。 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表格按 《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 2016 〕 17 号) “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简易计税法建设工程按照《计价规范》要求的 表格提供,但规费和税费要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 2016 〕 17 号) 要求调整,具体 包括: 1.1 招标工程量清单(封 -1 ) 1.2 招标工程量清单(封扉 -1 ) 1.3 总说明(表 -01 ) 1.4 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 -02 ) 1.5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 -03 ) 1.6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 -04 ) 1.7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 -08 ) 1.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 -11 ) 1.9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 -12 ) 1.10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 12-1 ) 1.11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 12-2 ) 1.12 专业工程暂估价 及结算价 表(表 12-3 ) 1.13 计日工表(表 12-4 ) 1.14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 12-5 ) 1.15 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 -14 ) 1.16 规费、增值税计价表(表 -15 ) 1.17 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 -21 ) 1.18 允许调整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 -22 ) 1.19 允许调整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表 -23 ) 1.20 本工程 材料和工程设备 一览表(表 -24 ) 注:如本工程在合同中约定采用造价信息价差调整法, 1. 18 允许调整 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 -22 )载明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为本工程允许调整材料和工程设备,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该表格,并应载明允许调整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风险系数、基准单价等内容,且不能提供空白表。 | 1.1 本工程量清单依据: ( 1 ) 2016 年版《 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 2 )电网定额 [2018]1 号关于印发《广西 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 ; ( 3 )定额 [2019]13 号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税率分别调整为 13% 、 9% ;( 4 )电网定额 [2019]3 号关于调整广西电网工程规费费率的通知 ; ( 5 ) 2016 年版《 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 架空线路工程、第四册 电缆工程、第五册 通信及自动化工程 ; ( 6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定额 [2022]7 号关于发布 2016 版 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估算指标及概预算定额 2021 年下半年价格水平调整系数的通知 ; ( 7 )电网定额 [2019]3 号关于调整广西电网工程规费费率的通知 ; 1.2 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协议条款、合同的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一起结合使用。 1.3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或调整工程量、索赔等的依据之一。 1.4 补充清单项目的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 。 1.5 《允许调整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乙供主材料汇总表 / 乙供主设备汇总表)作为项目实施过程中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调整依据。 1.6 本工程暂列金额(约按合同造价 % 计算),共 元,作为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但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费用。 / 1.7 本工程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详见《发包人提供的乙供主材料汇总表和乙供主设备汇总表》 1.8 本工程部分材料和设备在招标时作为暂估价计列,结算按实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1.9 招标时暂估专业工程的价款属于暂估价,结算按实调整,具体内容详见《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 1.10 本工程量清单编码处标注 “*” 号的清单项目作为主要清单项目,需要投标人提供 《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 。 1.11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 1.12 工程量清单在广西电子招投标系统发布,潜在投标人可登陆系统自行,文件后缀名为“ PDF ”。 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表格按 《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 2016 〕 17 号) “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简易计税法建设工程按照《计价规范》要求的 表格提供,但规费和税费要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 2016 〕 17 号) 要求调整,具体 包括: 1.1 招标工程量清单 ( 封 -3 投标总价封面 ) 1.2 招标工程量清单 ( 扉 -3 投标总价扇页 ) 1.3 编制说明 1.4 总算表 ( 表一 ) 1.5 安装工程部分汇总表 ( 表二甲 ) 1.6 建筑工程部分汇总表 ( 表二乙 ) 1.7 安装工程部分汇总表 ( 表二甲取费 ) 1.8 建筑工程部分汇总表 ( 表二乙取费 ) 1.9 安装工程单位工程表 ( 表三甲 ) 1.10 建筑工程单位工程表 ( 表三乙 ) 1.11 安装工程取费表 1.12 建筑工程取费表 1.13 乙供主材料汇总表 1.14 乙供主设备汇总表 注:材料价差根据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梧州站编发的《梧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2023 年 2 月的藤县材料市场差价及市场询价进行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该表格,并应载明允许调整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风险系数、基准单价等内容,且不能提供空白表。 |
4 | 原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07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现延期至: 2023 年 08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 ||
特此通知。
四、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藤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藤县藤州镇东山路 228 号 地 址: 藤县藤州镇金川二街 153 号 2 、 3 楼
邮 编: 543300 邮 编: 543300
联 系 人: 杨兵华 联 系 人: 唐诗晴
电 话: 电 话:
招 标 人:藤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2023 年 0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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