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竞争性项目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十堰市
【项目概况】
房县 202 3 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竞争性项目检测服务(二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获取采购文件,并 于 2023年0 8 月 01 日 09 点 00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房县 202 3 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竞争性项目检测服务(二次)
2 、采购方式:竞争性 磋商
3 、预算金额: 57 万元
4 、最高限价: 57 万元
5 、采购需求:完成本工程建设与验收规定必须检测的所有项目,主要包括地基基础、见证取样、主体结构、设备安装检、室内环境、建筑节能等;
6 、 服务 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检测工作并提交检测报告
7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件,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和服务经验;
5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地基基础、见证取样、主体结构、设备安装检、室内环境、建筑节能)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括:地基基础、见证取样、主体结构、设备安装检、室内环境、建筑节能);
5.3供应商须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进行信息登记(提供查询结果网页件);
5.4供应商需响应《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6)29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并满足指定业务与辖区范围限制的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5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有效的检测员岗位(培训)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身份证明及近半年任意连续3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完税发票和人员名单);
5.6 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 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查询结果网页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以本公告发布后为准);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查询的结果为准,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7供应商(含分公司/办事处/实验室)近五年不得存在检测违规行为被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报(须提供承诺书);
5 . 8 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自拟情况说明);
5 . 9 供应商须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 3 年 07 月 21 日至 202 3 年 07 月 27 日,每天上午 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房县城关镇白土村新水厂路 688号 广济医院向南 300米 )
3、方式:
( 1)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若有)扫描件;
(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若有)扫描件;
(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
(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 。
4、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 3 年 08 月 01 日 08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 3 年 08 月 01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 (房县城关镇白土村新水厂路 688号 广济医院向南 300米 )
五、开启
1、时间:202 3 年 08 月 01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房县城关镇白土村新水厂路 688号 广济医院向南 300米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房县鑫茂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房县城关镇神农路 4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瑞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房县城关镇白土村新水厂路 688号 ( 广济医院向南 300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汉林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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