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险服务
湖南
-株洲市
株洲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0日
株洲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株财采计[2023]90001
采购人(全称):株洲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乙方)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中心支公司(乙方)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中心支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险服务
2、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3]90001
3、项目内容:株洲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险服务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朱光
6、联系电话: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自主定价系数0.65
2、。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 5 月 1 日,完成日期:202 4 年 4 月 30 日 24 时。
2、地点:株洲市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
验收方式:
验收标准:
五、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 本合同协议书
(3) 入围通知书
(4) 投标文件
(5)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 其他合同文件
六、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04-28生效。
七、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04月28日
合同订立地点:株洲市
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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