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长集储备库改扩建项目
安徽
-六安市
需解锁长集储备库改扩建项目(室外道路、路面工程、室外消防管道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需解锁长集储备库改扩建项目(室外道路、路面工程、室外消防管道工程) | ||||||
项目编号 | E34需解锁67 | ||||||
招标人 | 安徽皖粮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凌基建设工程监理 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需解锁城关镇光明大道建设银行四楼 联系人:刘先生 需解锁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方式 | 综合 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 2 年 6 月 20 日 | 工期 | 60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牵头单位:需解锁 联合体成员:需解锁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牵头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联合体成员: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地 址 | 牵头单位:安徽省六安市需解锁城关镇 联合体成员: 六安市集中示范园区三十铺镇 | ||||||
投标价(元) /费率(%) | 3143998.06 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常江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二级建造师 | ||||
皖 234131561372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黄玉环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 | ||||||
项目经理业绩 | 需解锁潘集镇大新庄村污水及道路建设、活动广场、景观塘广场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需解锁潘集镇大新庄村污水及道路建设、活动广场、景观塘广场工程 | ||||||
企业获奖 | 1 、青山路(西城路 - 磨子潭路)道路工程(六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2 、佛子岭西路(大别山 - 梅山南路)改造工程四标(六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 ||||||
企业业绩 | 需解锁潘集镇大新庄村污水及道路建设、活动广场、景观塘广场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牵头单位:需解锁 联合体成员:安徽润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牵头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联合体成员: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地 址 | 牵头单位:浙江省衢州市府东街 595 号 202 室 联合体成员: 舒城县春秋乡柏岗 | ||||||
投标价(元) /费率(%) | 3143796.48 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姜丽娟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二级建造师 | ||||
浙 233192000717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姚震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 | ||||||
项目经理业绩 | 乐清市绅坊动车站站前广场道路及通站大道综合提升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洋江西路(解放大道 - 绍大线)、越西路(二环北路 - 洋江西路)道路两侧绿化工程 | ||||||
企业获奖 | 1、衢州鹿鸣公园景观提升工程(2021年衢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2、高铁门户环境整治工程(2017年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 ||||||
企业业绩 | 乐清市绅坊动车站站前广场道路及通站大道综合提升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天成建设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地 址 | 六安市解放南路 79 号 | ||||||
投标价(元) /费率(%) | 3130660.81 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张登成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 | ||||
皖 需解锁02564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沈娟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 | ||||||
项目经理业绩 | 六安市金安区乡镇污水处理项目二标段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六安市金安区乡镇污水处理项目二标段 | ||||||
企业获奖 | 1 、皋陶学校项目工程(六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2 、需解锁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一期工程(六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 ||||||
企业业绩 | 六安市金安区乡镇污水处理项目二标段 | ||||||
公示时间 | 202 2 年 6 月 21 日至 202 2 年 6 月 24 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向需解锁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需解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需解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肖股长,联系电话:需解锁。 投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 和 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异议联系人: 刘先生 异议联系电话需解锁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需解锁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需解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需解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肖股长,联系电话:需解锁 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