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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许昌市
国家税务总局长葛市税务局长社税务分局和第二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招标人 国家税务总局长葛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长葛市税务局长社税务分局和第二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豫税函﹝2020﹞122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长葛市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JXZX-Z2023006
2.2建设地点:长葛市视察路8号。
2.3主要内容:国家税务总局长葛市税务局长社税务分局和第二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2.4标段划分:设一个标段。
2.5招标控制价:95000.00元。
2.6监理服务期限:开工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
2.7质量要求: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验收依据,达到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项目实施阶段及保修期内等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许昌市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获取: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证等证件。
招标代理机构对获取招标文件提交的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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