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北郊机场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洛阳市
洛阳北郊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因工作需求,本着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特对洛阳北郊机场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2023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合作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予以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洛阳北郊机场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2023 )
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洛阳北郊机场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2023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内容包括洛阳北郊机场办公区域内外公共环境卫生及绿化区域维护、职工宿舍管理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4. 控制价: 504000.00 元 / 年;
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7. 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提供承诺函:
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6]125 号 ) 和豫财购【 2016 】 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 “ 信用中国 ” 网站 )关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中国( )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
3.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 供应商按本公告第五条要求准备资料,并在 2023 年 8 月 1 日 18 : 00 之前将登记资料统一扫描为一个 PDF 格式文件,以 “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联系方式 ” 为邮件主题将资料发送至邮箱 ;
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购买,售后不退。
四、登记资料要求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法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2. 有效的营业执照;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对以下内容做出承诺: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7 )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8 )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 9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供应商须提供 “ 信用中国 ” 网站 )关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中国( )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
五、其他
1. 磋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2. 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和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均不予退还。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2023 年 8 月 8 日 10 时 30 分。
2. 磋商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陇海马路街道荣汇国际 19 楼 1906 室。
3. 磋商方式:现场磋商。
注 : 供应商应在磋商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或邮寄至磋商地点,逾期到达的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子》、《河南省电子》、《洛阳北郊机场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北郊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乔女士
聂老师
监督部门:洛阳北郊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
洛阳北郊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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