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法库县委法库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法库县信访局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辽宁
-沈阳市
项目概况
法库县信访局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Y-2022-CG-003
项目名称:法库县信访局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64721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64721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装饰装修工程及门窗工程(包含拆除、门窗、装饰、采暖、监控、电气、给排水及通风等工程)。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要求为[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6日 至 2023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将“领取招标文件准备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我公司邮箱(邮箱标题写明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并电话告知。(我公司邮箱:)
2.领取招标文件准备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按以上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电子版(U盘、移动硬盘等介质形式)及现场递交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中国发布的公告信息,及时获取关于本项目的更正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4、政府采购活动应由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若因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个人原因无法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法库县委法库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地址:法库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沈河区大西路银基大厦325-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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