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皓村渔港道路硬化及路灯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
福建
-宁德市
项目概况
小皓村渔港道路硬化及路灯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JCS-[2023]-039
项目名称:小皓村渔港道路硬化及路灯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9.234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4.09610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所属行业 | ||||||||
小皓村渔港道路硬化及路灯建设工程 | 小皓村渔港道路硬化及路灯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混凝土挡土墙、水泥混凝土路面、排水管、高杆路灯等。 | 1项 | 1892349 | 1740961.08 | 20000 | 建筑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2)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3)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脱贫攻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规定执行。(7)货物包装: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执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其它资格证明: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该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2、强制认证要求:供应商应承诺本项目所涉及电缆以及灯具等产品均符合国家强制认证要求(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在此项下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对应《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进行填报信息,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的格式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8日 至 2023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方式:本地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须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异地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邮寄至本公司或原件扫描后发送至本公司邮箱()。且购买磋商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 户 名:宁德分公司 |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
账 号:350501051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三沙镇小皓村民委员会
地址:霞浦县三沙镇小皓村288号
联系方式:林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主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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