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富江乡学校电清洁取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吉林
-通化市
竞争性磋商公告
(资格后审)
采购项 目编号: THJT-2023-048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通化县富江乡学校 “电清洁”取暖改造项目 已由 辉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分散采购 任务通知书 批准建设 。 项目业主为 通化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进行 竞争性磋商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通化县富江乡学校 “电清洁”取暖改造项目 ;
2.2 招标内容: 通化县富江乡学校 “电清洁”取暖改造项目 ( 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 合同签 订后 45日历天完 工 ;
2.4 项目地点: 通化县富江乡学校 ;
2.5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
2.6 评分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2.7 采购 预算:人民币 1405376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 的企业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3 近三年( 20 20 -20 22 )经会计事务所审核通过的财务审计报告, 财务状况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审计报告) 。
3.4 20 23 年 1 月之后的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
3. 5 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信息的截图(单位、法人、授权人);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 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2016)30号、(2018)12号文件)。
注: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着, 请于 20 23 年 7 月 28 日至 20 23 年 8 月 3 日 (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通化市中心 注册,凭CA锁登录免费磋商文件。
4.2 时必须使用本单位CA锁,在填写投标信息时回执,开标时凭纸质版回执递交,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不予接受.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 23 年 8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地点为: 通化市中心新城路 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 第四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通化市中心》、《吉林省公共服务平台》、《中国》 上发布 。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户名为通化市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是吉林银行通化振通支行; 账号是 040 15 ;投标 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金额、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通化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联 系 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吉林 吉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通化市滨江西路 131幢1-1号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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