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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屋面漏水、外墙立面修补、排污管道更换等零星修缮工程投标邀请书

福建

-

福州市

发布时间:2023-06-08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厂区屋面漏水、外墙立面修补、排污管道更换等零星修缮工程投标邀请书

招标项目编号:亿隆招字 [2023]009号

致:福建冠榕兴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捷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盛世鼎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厂区屋面漏水、外墙立面修补、排污管道更换等零星修缮工程 已由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招标控制价为 41297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厂区屋面漏水、外墙立面修补、排污管道更换等零星修缮工程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相应招标施工图纸为施工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1297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 投标时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履行纳税义务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3 年 6 月 8 日至 202 3 年 6 月 14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 携带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到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 1号A栋308室) 记名购买招标文件 。 材料每套售价 3 00 元 ,售后不退 。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4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以现金形式现场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6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 提交 地点为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 1号A栋308室) ;

7.2.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招标文件购买凭证的原件进行核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

7.4.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 3 6 15 日 17:00 前通过书面形式予以确认(1-1)。 确认参加的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确认函扫描件发送邮箱 ,并于开标当天将确认函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公告同时在 福建 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上发布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 9-1号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 1号A栋308室 ,邮编: 350014

电子邮箱 :

电话:

联系人 : 林工、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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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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