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
-绥化市
项目概况
明水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维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3517号写字楼B座1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Y2023-G1009
项目名称:明水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191.05889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1.05889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详见招标文件。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1日 至 2023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3517号写字楼B座11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3517号写字楼B座11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明水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明水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王国辉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3517号写字楼B座11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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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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