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县级失能特困人员养老护理院项目补遗书及答疑号
四川
-内江市
隆昌市县级失能特困人员养老护理院项目
补遗书及答疑( 01)号
各潜在投标单位:
- 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第7条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修改为:
行政监督部门: 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隆昌是发展和改革局
电 话: **** 、 ****
传 真: / 电子 邮 件: /
地 址: 康复东路 62号 、隆昌市古湖街道大东街 64号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条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修改为: 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收费标准下浮20%进行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条“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修改为: 无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第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预付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另计。除基本费以外的费用在工程结算时按相关职能部门核定的标准计算在工程总价中支付。现修改为: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五、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3.7条履约保证金额修改为: 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10%
六、 盖章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扉页上传至系统。
七、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3.12条修改为:“人工费调整按照川建价发〔2022〕33号关于对《关于对成都市等18个市、州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中内江市执行”。
八、 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11.1条“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修改为: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是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1.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四川工程造价信息》 隆昌市 信息价作为基准价;可调材料有钢材、水泥及水泥制品。
2.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九、收购重组企业是否视为新设立企业?
答:收购属于企业合并不视为新设立企业,破产重整企业按照招标文件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九、资格审查中”(二)近年财务状况表注:(2)新设立企业只提供设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破产重整企业视为新设立企业。”后续内容编号依次顺延执行。
十、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隆昌市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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