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学校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陕西
-宝鸡市
项目概况
麟游县学校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宝鸡市中心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ZB-2023-2188.1.2B1
项目名称:麟游县学校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头初级中学、南坊小学、官坪幼儿园等):
合同包预算金额: 1,52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521,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餐饮服务 | 学校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 | 1(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1,521,000.00 | 1,521,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文件
合同包2(九成宫初级中学、西街小学、恒大幼儿园等):
合同包预算金额: 1,599,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599,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餐饮服务 | 学校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 | 1(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1,599,000.00 | 1,599,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头初级中学、南坊小学、官坪幼儿园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
2-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
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合同包2(九成宫初级中学、西街小学、恒大幼儿园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
2-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
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头初级中学、南坊小学、官坪幼儿园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常规和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完税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近一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保缴纳情况:提供开标截止时近一年至今已缴存的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7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8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附银行汇(存)款回执单(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担保函;
3-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再次分包(须提供声明函)。
3-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声明函)。
合同包2(九成宫初级中学、西街小学、恒大幼儿园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常规和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完税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近一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保缴纳情况:提供开标截止时近一年至今已缴存的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7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8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附银行汇(存)款回执单(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担保函;
3-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再次分包(须提供声明函)。
3-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01日 至 2023年08月0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宝鸡市中心平台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8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
开标地点: 宝鸡市中心五楼第11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席位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 文件获取方式及注意事项:
1 . 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2 . 获取方式:打开【全国平台(陕西省 · 宝鸡市 )】网站(简称 宝鸡市 平台,地址: ,从〖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后,首先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
3 . 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全国平台(陕西省 ·宝鸡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5. 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从宝鸡市平台〖首页 ·〉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
6.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年 8 月 23 日 09 : 0 0时 , 逾期提交的,系统将拒绝接收。
7. 开标形式:本项目将采用 “不见面开标”形式。操作说明详见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专区〗中的《宝鸡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仅在《陕西省》和《全国平台(陕西省 ·宝鸡市)》上发布公示。
注:每个供应商只能参与其中的一个标段,不得兼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麟游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址: 麟游县普润街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南段69号长丰园三区5号楼9层9006室
联系方式: 转8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话: 转837
2023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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