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徐州市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JSZC-320303-KYJL-C2023-0011
2 、项目名称: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人民币 99 万元。
5 、采购需求: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负责保障云龙区人民法院职工用餐。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6 、服务期限: 36 个月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 2023 年 8 月 3 日至 2023 年 8 月 9 日,每天 9:00 至 12:00 ,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3 年 8 月 9 日后仍可以招标文件, 2023 年 8 月 9 日后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
3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3.1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 -- 获取“ CA 数字证书” --CA 绑定与登录 -- 网上报名 --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 .kedt ”) -- 将后缀名为“ .kedt ”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 -- 制作投标文件 -- 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 zip ) -- 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3.2 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 ;或进入徐州(网址: ) -- 业务工作 -- 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3 “ CA 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 CA 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 CA ,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 CA 全省通用。“ CA 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 - 业务工作 - 快速服务 - 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3.4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 .kedt ”)、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 -- 已报名项目 -- 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 -- 业务工作 -- 快速服务 -- 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
3.5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或者查阅。
3.6 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4 、售价:免费。
四、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16 日北京时间 9:30
2 、线上开标时间: 2023 年 8 月 16 日北京时间 9:30
3 、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网址: ) - 业务工作 - 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16 日北京时间 9:30 )前。
2 、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李澄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 C 栋 315 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三环东路 66 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 C 栋 315 室
联系方式: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澄。
电话: 。
2023 年 8 月 2 日
采购意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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