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院奥林巴斯11条内镜维保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芜湖市
市二院奥林巴斯 11条内镜维保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22CG2023FW0952
二、项目名称: 市二院奥林巴斯 11条内镜维保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瑶海区站前路白马大厦 1003室
成交金额: 420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类 |
名称:市二院奥林巴斯 11条内镜维保 服务范围:市二院奥林巴斯 11条内镜维保 服务要求:此维保服务为全保,即包含全部人工、零部件、维护、质控检测费等所有费用。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时间为: 2023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3日 服务标准:合格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旭红、邓传娥、王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 ≤100万:则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2%;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 50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否。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成交供应商业绩:无。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芜湖市九华中路259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B栋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金华
电 话:需解锁
十、
主要成交标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