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智能化交通指挥中心、驾考中心和机动车检测中心项目监理答疑澄清公告
安徽
-滁州市
业主单位
凤阳县智能化交通指挥中心、驾考中心和机动车检测中心项目监理答疑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凤阳县智能化交通指挥中心、驾考中心和机动车检测中心项目监理(项目编号: czfygc202307-019 )”答疑澄清如下:
答疑部分:
问:招标文件 P42 页投标人企业奖项要求,此处提供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是否符合要求。
答:提供华东地区市级奖项等同于滁州市“琅琊杯”、合肥市“琥珀杯”等;省级奖项等同于安徽省“黄山杯”等;国家级奖项为“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均符合要求。
澄清部分:
一、 招标文件 P42 页资信标评审企业奖项调整为: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所监理的公共建筑施工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市级奖项等同于滁州市“琅琊杯”、合肥市“琥珀杯”等;省级奖项等同于安徽省“黄山杯”等;国家级奖项为“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的,得 2.5 分,本项满分 2.5 分。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原件扫描件或颁奖单位文件截图,时间以证书或文件或截图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二、 现资信标分值 10.5 分、技术标 5 分、商务标 84.5 分。
三、 监理部人员中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或二级)的得 1 分;具有注册建筑师的(一级或二级)得 1 分;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或二级)的得 1 分。注:可由一人或多人提供。
本次答疑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中都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2023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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