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县四桥工程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河池市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环江县四桥工程勘察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2002876002895001 | ||
招标人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名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名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建设规模 | 该项目起点与环江县猫鼻岭至金环大道道路一期工程相接,终点与环江县民族医院(中医院)配套道路工程相接,是入城重要的跨江桥梁,路线总长 383.523m,路基宽度 26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 5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3年8月2日 | 开标地点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 年 8 月 3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 年 8 月 8 日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需解锁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已办理“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伍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595200.00元) |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3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住建部现行勘察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勘察深度要求,达到岩溶地区的国家及广西地方有关标准及规定,除需提供地基持力层基础设计所需要的地基承载力外、尚需提供满足地基变形验算所需要的埋至计算深度要求,且需提供基坑支护设计所需的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王洋 ;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 AY123300804 ;身份证号: 3203241985 **** 2113 。 | ||||
企业诚信评分 | 116.7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 经一路(纬十二路-G324段)勘察 ;2、 江南9号路(35号路-40号路)勘察 ;3、 隆安华侨管理区比亚迪综合测试场进场道路(富侨大道-比亚迪综合测试场) ;4、 柳城县河东大道北段道路工程 ;5、 百色市百东新区永安大道西段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博白县白州大道中段路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服务;2、广西财经学院武鸣校区一期建设;3、 隆安华侨管理区比亚迪综合测试场进场道路(富侨大道-比亚迪综合测试场)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已办理“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陆拾贰万柒仟贰佰元整(¥627200.00元) |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3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住建部现行勘察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勘察深度要求,达到岩溶地区的国家及广西地方有关标准及规定,除需提供地基持力层基础设计所需要的地基承载力外、尚需提供满足地基变形验算所需要的埋至计算深度要求,且需提供基坑支护设计所需的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陆晓清 ;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 AY124500307 ; 身份证号:4526241979 **** 2318 。 | ||||
企业诚信评分 | 110.6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 万有(南宁)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一期配套路网工程勘察 ;2、 临港大道北延长线(新营房—五象新区)勘察 ;3、 纬十三路跨江桥梁勘察 。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 万有(南宁)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一期配套路网工程勘察 ;2、 临港大道北延长线(新营房—五象新区)勘察 ;3、 纬十三路跨江桥梁勘察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已办理“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陆拾壹万零伍佰陆拾元整(¥610560.00元) |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3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住建部现行勘察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勘察深度要求,达到岩溶地区的国家及广西地方有关标准及规定,除需提供地基持力层基础设计所需要的地基承载力外、尚需提供满足地基变形验算所需要的埋至计算深度要求,且需提供基坑支护设计所需的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王海波 ;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 AY184500486 ; 身份证号:4509231984 **** 6037 | ||||
企业诚信评分 | 116.7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 五象水厂一期工程勘察 ;2、 上林县污水网及市政配套ppp(一期)工程勘察A标工程勘察 ;3、 昆仑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那荷路-规划8路)勘察 。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八桂绿城-龙庭水岸二期(3#、5#~7#、13#15#~22#楼及地下室)施工勘察;2、 昆仑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那荷路-规划8路)勘察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 :9000/、全国平台(广西·河池)网站、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zfcg.gxzf.gov.cn 上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需解锁 | 投诉受理电话 | 需解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