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临河运营维修段杭锦后旗站房大修项目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采购公告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临河运营维修段
站房大修 项目 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编号: LHYYWXD- 20 23 - 16)
1.立项依据
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计划对临河运营维修段站房进行大修。执行单位为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临河运营维修段,建设投资款源为临哈公司大修费,项目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及规模:
2.1. 1 大修地点:临策线站。
2.1.2大修内容, 要求 施工方包工包料。
⑴站房外墙面刷外墙涂料 (与综合车间墙面颜色一致) ;
⑵站房上檐口角钢钢架拆除;
⑶更换面包砖站台面;
⑷站房屋面拆除既有水泥砂浆保护层防水层、找平层,重新做防排水层;
⑸候车厅拆除既有矿棉板吊顶,恢复矿棉板吊顶。
2. 2 工程投资(概)预算: 临河运营维修段 2023年站房大修投资预算45万元(含税)。
2. 3 计划工期: 临河运营维修段站房大修计划工期 18天 。
2.4 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 100%。 施工 方 如 不能按期完工的,按逾期违约责任处理。对生产情况产生影响的, 施工 方应全部负赔偿责任。
2.5 安全目标:杜绝 行车及 人身安全事故。
2.6 其余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执行。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 1实施单位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实施单位须具备 建筑 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备近三年来铁路既有线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3)本条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实施单位 须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实施单位 在集团公司管内建筑工程中,无中标不执行行为。
3.5近三年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申请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 2023 年 8 月 4 日 15:00 时 前 向 临河运营维修 段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5 .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 .1 申请函。
5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 .3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5 .4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 .5 近 三 年类似项目业绩表
5 .6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
5 .7 拟投入的主要设备表。
5 .8 施工方案(主要为施工安排,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等)。
5 .9 财务状况证明资料
6 . 采购 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 临河运营维修段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 巴彦淖尔 市 临河 区 胜利南路铁路 3号临河运营维修段
邮 编: 01 5000 联 系 人: 魏兵
电 话: 传 真:
临策线站房大修投标单位 报名表
(公章)日期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
公开竞争性谈判 编号 | LHYYWXD- 20 23 - 16 |
注: 1. 报名时需提供 投标投标单位 资格 证明资料 。
2.工作量均需现场勘测,投标单位需附站工作人员出具的实地勘测证明书。
3.投标方严格按照站房大修建筑施工图设计说明、工程数量、设计参数等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和预算。投标方须来我段211房间拿施工设计图,自行复印后实地勘测编制工程报价。
临河运营维修段
20 2 3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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