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金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全域公交核心商业区提升工程活动家具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
江苏
-淮安市
项目概况
全域公交核心商业区提升工程活动家具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金湖县衡阳南路228号(商务中心)9楼905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QHJY-2023-0720
项目名称:全域公交核心商业区提升工程活动家具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家具一批,共计约2335件(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家具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4日 至 2023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45,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金湖县衡阳南路228号(商务中心)9楼905会议室
方式:供应商按要求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后由代理公司通过邮箱发送至供应商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邮箱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金湖县衡阳南路228号(商务中心)9楼905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金湖县衡阳南路228号(商务中心)9楼905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发布在中国。
2、供应商在中国上直接并填写供《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如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请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电子扫描件(加盖单位红章) 。联系人:费工,邮箱:、电话:。
3、凡已发送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因故未能参与投标的,。联系人:费工,邮箱:、电话:。
4、供应商在有效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开标前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5、采购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负责代理本次磋商的相关事宜。
6、采购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作为此次项目的采购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人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市金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神华大道301号
联系方式:纪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金湖县衡阳南路228号(商务中心)905
联系方式:费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主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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