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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北林区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黑龙江

-

绥化市

发布时间:2023-08-02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
绥化市北林区通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绥化市北林区2 023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二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S-202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绥化市北林区2 023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二批) 已由 绥化市北林区 发展和改革 局 以 北 发改 【2 0 23 】 25 号文件 、 北 发改 【2 0 23 】 27 号文件 、 北 发改 【2 0 23 】 30 号文件 、 北 发改 【2 0 23 】 31 号文件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绥化市北林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 北政交发【2 022 】1 86号文件、 北政交发【2 022 】1 88号文件、 北政交发【2 022 】 190号文件、 北政交发【2 022 】 197号文件 的批复 批准,招标人为 绥化市北林区通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 建设资金 来自 中央车购税投资和北林区政府投资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绥化市北林区2 023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二批) 。

2. 2 建设规模 :改扩建农村三级公路约7 .87公里 。

2.3建设地点:绥化市北林区。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 2023 年 0 8 月 3 0 日,交工日期 2023 年 1 1 月 1 0 日, 工期 72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中 包含的全部内容 。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2.8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标段

项目名称

里程(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A1

绥化市北林区2 023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二批)

7.87

改扩建农村三级公路约7 .87公里

2127993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 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最低要求:

①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 70% ;

②营运资金(2021年度流动资产-2021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 15% 。

(3) 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8 年8 月 1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网站查询交工日期为准)完成的业绩应满足:

① 累 计独立完成过标段路基、路面工程长度不低于 1 5 公里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且交工验收合格;

② 至少独立完成过 1 个单项施工合同额不少于 2500 万元人民币且标段路基、路面工程长度不低于 1 0 公里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且交工验收合格;

注: 1 . 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

2 .提供在黑龙江省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信息完整的网页截图,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其投标将被否决;

3 . 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包含养护);

4. 如投标人提供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业绩的,其里程可折算成 2 倍的三级公路里程。例如: 投标人已完成某条一级、高速公路的里程为 5 公里,则评标时可折算为:投标人已完成三级公路里程为 10 公里。

(4)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 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 贰 级 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具备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并持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项目总工: 投标单位拟派项目总工需具有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职称证书 。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期社保连续缴费凭证( 2023 年 4 月至 2023 年 6 月)

注: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 ( 道路桥梁工程 ) 、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 、 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查询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 2 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 1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7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招标文件。时 间为2023年 08 月 03 日09时00分至2023年 08 月 08 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网”的《黑龙江省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未按“黑龙江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4.2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网”在线 。

4.3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一次招标文件,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平台进行。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为 2023 年 08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上传至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3开标地点: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黑龙江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将在黑龙江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3 ) 中 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

( 4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 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进行处罚。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绥化市北林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0455 - 2889838

招标人: 绥化市北林区通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 绥化市北林区

联系人: 蒋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农大街565号A50栋1单元17层3号

联 系 人:

电    话: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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