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雨露白族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云南
-楚雄州
业主单位
南华县雨露白族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华县雨露白族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df3337fe-6322-4bc8-b735-315a49c0247a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df3337fe-6322-4bc8-b735-315a49c0247a | ||
| 建设规模: | 1.基础设施建设 2.特色产业培育 3.人居环境改善 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df3337fe-6322-4bc8-b735-315a49c0247a | ||
| 行业分类: | 农林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南华县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8-08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南华县雨露白族乡人民政府 | 经办人: | 高权 |
| 办公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经办人: | 王浩 | |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300301001001 |
| 标段名称: | 南华县雨露白族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8-17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9-04 08:30 |
| 开标地点: | 南华县1号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0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1.设计: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完成施工图审查(审查费及设计过程中产生的多次变更费用由设计单位承担);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签订为准; 2.施工: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及设备采购安装,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项目现场具体位置:南华县雨露白族乡 周边情况:正常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资质要求: |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可以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具有合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提供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方)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同时拟派入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且须提供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提供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方)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同时拟派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无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9-04 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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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信息网”。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 5、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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