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头镇属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东莞市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3-08-03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0-2023-00470 预算金额:8,000,000.00 元 采购品目: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代理机构: 项目经办人:陈逸骏 项目负责人:陈泽坚
项目概况
樟木头镇属绿化养护服务项目(2023-202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4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20-2023-00470
项目名称:樟木头镇属绿化养护服务项目(2023-202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樟木头镇属绿化养护服务项目(2023-2025)):
合同包预算金额: 8,0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樟木头镇属绿化养护服务项目(2023-2025) | 930,232.558(㎡)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樟木头镇属绿化养护服务项目(2023-20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同时其中70%以上专门给小微企业,具体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按《4: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按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投标时须按《4: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按《4: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按《4: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注3:承担分包的上述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樟木头镇属绿化养护服务项目(2023-202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03日 至 2023年08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24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开标地点: 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四楼招投标服务所开标室(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无需到开标地点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事项如下: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2)解密时限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
5.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6.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7.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9.PDF版与word版内容不一致的,以PDF版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莞市樟木头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 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振兴街3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
2023年08月03日
1:2023年申请招标绿地面积及乔木数量明细表.xlsx
3:资格条件承诺函.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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