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义县新能源材料产业小微园配套基础建设项目-梅花路改造工程的答疑公告
浙江
-金华市
武义县新能源材料产业小微园配套基础建设项目 - 梅花路改造工程
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相关潜在投标人对 本项目提疑信息,现作如下答复:
疑问事项一: 关于武义县新能源材料产业小微园配套基础建设项目 - 梅花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3.2 条款及投标人须知 1.4.1 条款“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投标单位连续缴纳 3 个月( 2023 年 4 月、 2023 年 5 月、 2023 年 6 月)的个人社保缴纳明细清单(出具或的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日前 30 日历天内有效),其它无效。”提出疑问:未满 65 周岁的退休返聘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无法提供社保清单,请贵单位明确退休返聘人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退休证原件(或养老待遇发放证明,出具或的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日前 30 日历天内有效)的扫描件;但截止至投标日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 65 周岁)。
2023 年 8 月 8 日
澄清与修改文件地址:澄清与修改文件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